中共通化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统一领导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对外加挂通化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
市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统一领导全市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市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领导全市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外和港澳台统战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海外统战工作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落实。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调研台情,掌握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协调管理我市对台交流、交往及合作有关事宜。
(十一)统一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二)协助管理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市黄埔军校同学会。联系、指导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 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