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联系市级各民主党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六)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七)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九)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市黄埔军校同学会。联系、指导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 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